普宁关于开展元旦春节元宵期间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导语 为加强普宁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遏制事故发生,市内将开展元旦春节元宵期间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
关于开展元旦春节元宵期间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街道办事处:
为及时、有效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加强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元旦春节元宵期间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强化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检查执法工作的函》(应急危化二〔2021〕8号)文件以及《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检查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应急函〔2021〕471号)的文件要求,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 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通过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确保元旦春节元宵期间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确保节日安全稳定。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2年2月底,请各地于2022年2月底前报送《普宁市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统计表》(详见附件)。
三、行动对象
全市范围内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四、检查方式
此次专项整治及检查分两个阶段:一是各地在辖区内全面开展排查整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立即通知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二是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办农场开展联合检查、随机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扎实有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强化执法检查。
各地要通过执法检查,杜绝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执法检查中查获的烟花爆竹,要在取证完毕后及时交由当地公安部门转移、销毁确保安全。
(三)强化社会监督。
各地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发挥社会公众和媒体舆论监督作用。要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
市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0663-2222583。
普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