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2024下半年市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相关待遇
导语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部署要求,决定组织2024年下半年揭阳市市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相关待遇可见正文。
相关待遇
被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一)工资待遇。工资福利待遇按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标准执行。
(二)补助补贴。按政策享受各类人才资助。
(三)保障服务。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配偶,原有工作单位并愿意在我市就业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其单位性质、身份状况对口安排;原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协调推荐安排工作。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子女入学入托,由市教育局结合人才意愿安排到属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子女入学入托,由辖区教育部门结合人才意愿安排到属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
(四)其他服务。新招聘博(硕)士研究生还可同时享受省、市其他有关人才政策待遇。根据《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标准》,一经聘用即可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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