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失业保险如何建立?

导语 揭阳失业保险如何建立?现在就跟揭阳本地宝的小编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够帮助你。

  失业保险关系的建立和失业保险费征缴

  根据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单位在领取营业执照的30日内,应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缴纳包括失业保险费在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个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建立参保档案,记录参保人的工作年限和缴费记录。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七条规定,单位按照本单位应当参加失业保险职工(含农民合同制工人)的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其中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在失业保险费的征收方面,同其他险种一样,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被保险人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在征收个人所得税前从其工资中扣缴。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按财税部门的规定列支。

  另外,单位因破产、解散和其他原因终止而清产核资或者拍卖、变卖财产的,清算人、单位应当通知单位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按工资同一顺序清偿失业保险费及其利息或者滞纳金。分立、合并(兼并)后的单位享有和承担原单位的失业保险权利和义务。

  失业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失业保险基金实行全市(地级以上,下同)统筹。单位、单位分支机构应当在注册登记地参加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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