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居民和澳门居民补办离婚证需要哪些材料?

导语 揭阳居民和澳门居民补领离婚证时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到婚姻登记处办理。

  揭阳补领离婚证应提供的材料(揭阳居民和澳门居民间婚姻)

  (一)有效身份证件

  内地居民:本人有效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簿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

  澳门居民:本人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澳门居民身份证。

  (二)证明材料

  1.加盖原婚姻登记机关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或《档案遗失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2.如有证件信息或人员身份变更,导致现持有的身份证件上的信息与结(离)登记档案信息不一致的,需提供有权机构出具的相关变更证明。

  3.婚姻登记档案遗失或身份证件信息与婚姻登记档案信息不一致的,具体办事材料请咨询户口所在地或原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

  (三)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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