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再生育审批办理指南

导语 揭阳再生育审批办理对象为已婚育龄夫妻,申请办理时应提供双方身份证等材料,按规定流程办理。

办理对象

已婚育龄夫妻(不含离婚、丧偶)

办理条件

1、符合政策可再生育子女的已婚(不含离婚、丧偶)育龄夫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

(一)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中一个或者两个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两个或者以上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生育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五)再婚夫妻经批准再生育的子女,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六)因子女死亡无子女的,可再生育两个子女;

(七)因子女死亡只有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除前款规定的条件外,因特殊情况可以再生育的条件,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报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2、夫妻任意一方户籍地在广东省内;

3、夫妻双方都不在涉密单位工作(若在涉密单位工作的人员,请到现场窗口办理)

办理材料

1、男女双方身份证或男女双方户口簿2、结婚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同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以子女为残疾儿为由申请再生育的,应提供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的鉴定结论;

2、再婚夫妻申请再生育的,应提供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

3、以子女死亡现家庭无子女或只有一个子女为由申请再生育的,应提供当地公安机关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应提供法院判决。

4、一方是外省户籍的夫妻,应提供外省户籍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机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办理地点

夫妻双方可向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机构提出再生育申请。

根据夫妻双方的户籍情况,可按以下情形办理:

(一)夫妻双方为广东省同一乡镇、街道户籍的,向户籍所在地办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夫妻双方为省内同一个地级以上市户籍但不在同一个乡镇、街道的,向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机构提出申请;

(三)夫妻双方户籍不在省内同一个地级以上市,但女方常住在男方户籍所在地的,向男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机构提出申请;

(四)夫妻一方为外省户籍且拟按广东省规定申请再生育的,向广东省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机构提出申请。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

1、申办:办事人携带办事材料原件,前往女方户籍地或男方户籍地卫生计生办(局)的任意一个办事窗口进行申办材料递交。

2、受理:街道街镇卫计工作人员对办事人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若初审通过,将办事材料形成电子化材料上传至系统,提交给男女双方户籍地审批。

3、审批:户籍地所在街镇卫计工作人员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4、领证:核实结果为通过,则办事人可前往女方户籍地或男方户籍地街道卫生计生办的任意一个办事窗口自取。

线上办理

1、登录:办事人在省网上办事大厅的注册账号并登录。

2、申办:办事人填写申请信息,上传办事所需的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

3、受理:受理机构负责核验办事人的申请信息和电子证明材料,核验完成后,提交给男女双方户籍地核实。

4、核实:户籍地所在街镇卫计工作人员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

5、领证:核实结果为通过,办事人携带办事材料原件前往女方户籍地、男方户籍地或女方居住地街道卫生计生办的任意一个办事窗口自取。

办理时限

对材料齐全,经核实个人信息和婚育情况无误的,办理机构应自受理之日算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揭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再生育】获取揭阳再生育审批办理材料,网上办理入口,办理流程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