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因工作调动入户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揭阳因工作调动入户的人员需要提交《入户申请审批表》、介绍信或内部调动文件、接收单位证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拟入户地址有关证明等。

  问:揭阳因工作调动入户需要什么材料?

  答:材料如下,

  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提供组织部门、人社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属国(省)属单位人员的,提供国(省)属单位省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的内部调动文件(附内部调动人员名单)。

  3.接收单位证明。

  4.申请人、随迁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随迁人亲属关系在户口簿中不能清晰反映的,另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5.拟入户地址有关证明,包括个人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社区居(村)委会集体户等。

  迁入本人合法稳定居住场所的,需提供本人合法稳定居住场所凭证;

  迁入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合法稳定居住场所的,需提供合法稳定居住场所凭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结婚证》等法定证件)、合法稳定居住场所凭证持有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和《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

  迁入集体户的,需提交就业单位同意落户证明和单位集体户户主页。

  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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