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新就业人员申请公租房有哪些条件?

导语 揭阳新就业人员申请公租房申请条件为:无房或自住房、承租房面积低于36平房米人或均13平方米,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签订劳动合同正常缴纳社保等。

  新就业人员申请公租房有什么条件

  1.在揭阳市区无房或所拥有的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3平方米的家庭

  揭阳市区无房:含无自有房产、租住公房和工作单位安排的临时住房

  2.家庭财产低于规定标准,如家庭名下拥有小汽车排量不超过2升、无登记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拥有企业股份(监事)、无铺面、写字楼、厂房或车库、车位等;

  3.持有全日制中专及以上毕业证,从毕业当月计算起未满8年

  4.已与揭阳市区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正常缴存社会保险;

  5.申请时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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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信息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交申请资料

  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的,由用人单位对照申请条件初步审核后,统一向单位注册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当如实申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等情况,并同意住房保障有关部门对申报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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