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学生持录取通知书迁出户口所需材料

导语 揭阳学生持录取通知书迁出户口需要:学、毕业、转学、退学证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材料,详见正文。

  持录取通知书迁出户口

  大、中专学生、毕业、转(退)学户口迁出

  所需材料

  1.入学、毕业、转学、退学证明

  2.居民户口簿

  3.毕业证书

  4.居民身份证

  5.学位证书

  6.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7.现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8.房屋产权证明

  9.录取通知书

  10.拟入户地依据材料

  11.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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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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