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涉外离婚登记办理所需材料

导语 揭阳市涉及外国人离婚登记办理需携带:离婚登记申请书、户口簿、身份证、2寸单人证件照片,具体信息详见正文。

  涉港、澳、台、华侨、外国人离婚登记

  所需材料(具体材料视情况而定)

  1.离婚登记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

  3.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4.香港居民身份证

  5.离婚登记声明书

  6.澳门居民身份证

  7.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8.台湾居民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

  9.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有效旅行证件)

  10.华侨本人的有效护照;

  11.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13.离婚协议书

  14.2寸单人证件照片

  ▶▶点击查看揭阳涉外人员离婚登记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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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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