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请须知(对象、条件、材料)

导语 揭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请对象为: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具体材料详见正文。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申请对象

  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含中央、境外驻粤单位)等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连续两年亏损、破产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等,可申请办理缓缴、减缴、免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为“保障金”)。

  申请方式

  用人单位到所在地的县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请。所在地未设立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直接向县级残联申请。

  申请时间

  每年6月1日至9月31日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缓缴、减缴或免缴保障金。未在机完时间内由请的构视为无办理黑求应按时足额缴纳保障金。


  缓缴条件

  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等原因导致生产经营暂时困难,难以按时足额缴纳保障金的,可申请缓缴保障金,保障金缓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缓缴材料

  1.填写《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缴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2.申请缓缴保障金的书面报告

  3.年审年度的审计报告

  4.年审年度的单位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等财务报表

  5.最近一个月单位基本账户和一般账户的银行账单

  6.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等相关证明材料


  减缴条件

  用人单位符合下列两种情况之一,可申请减缴保障金:

  1.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等原因导致亏损

  2.连续两年亏损,且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0.75%,每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不高于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

  用人单位减缴额度为应缴额度乘以减缴比例。

  减缴资料

  1.填写《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缴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2.申请减缴保障金的书面报告

  3.年审年度的审计报告

  4.年审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调整报告》(连续两年亏损的用人单位需提供最近两年的报告)

  5.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等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连续两年亏损的用人单位无需提供)

  6.上年度报统计部门的《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年报)》(1102统计表),没有该统计表的需提供上年度1-12月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缴款情况查询》


  免缴条件

  已经进入破产程序或办理歇业手续的,可申请免缴保障金

  免缴资料

  1.填写《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缴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2.申请免缴保障金的书面报告;

  3.已进入破产程序的,提供法院立案受理破产申请或裁定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已办理歇业手续的,提供申请注销登记报告、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等。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揭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残疾人】获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缴,补缴,免缴所需材料及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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