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购房职工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符合相关条件的,购房职工(含共有产权人)及配偶可先向揭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预提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具体申请材料可见正文了解。

  一、适用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的,购房职工(含共有产权人)及配偶可先向揭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申请预提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一)首次在我市购买的一手商品住房(含预售房和现房)。

  (二)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购房职工(含共有产权人)及配偶共同签署《承诺书》。

  (三)购房职工个人征信无不良记录。

  二、提取额度

  购房职工(含共有产权人)及配偶累计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认购书》约定的首付款。

  三、提取材料

  (一)购房职工办理预提首付款登记所需材料:

  1.购房职工身份证原件(共有产权人身份证需一并提供);

  2.《购房认购书》、定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3.《承诺书》(需填写完整,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准相关信息);

  4.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购房职工正式办理预提首付款所需材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商品房一并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预售房收款收据(收据金额为职工实付金额,不含公积金预提金额);现售商品房提供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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