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申请对象+保障条件+补贴标准)

导语 2024年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申请对象指在我市范围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不含事业单位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人才。

  一、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指在我市范围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不含事业单位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人才。本通知所指的高层次人才是符合《揭阳市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揭市组通〔2021〕6号)中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急需紧缺人才。

  (一)2020年8月31日(含)后引进到我市工作并取得相应高层次人才证书的高层次人才,按照本通知的申请流程申请租房补贴,享受相关补贴政策;目前正享受租房补贴的高层次人才,按照《揭阳市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规定继续享受租房补贴政策,无需再次申请。

  (二)目前正享受租房补贴的中高级人才,按照《揭阳市实施引进和使用好中高级人才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规定继续享受租房补贴政策,无需再次申请。

  (三)2017年9月29日(含)后引进到我市工作的高层次(中高级)人才(取得相应人才证书),在我市全职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并继续留在我市工作的,申请购房补贴时,按照引进时间,分别执行《揭阳市实施引进和使用好中高级人才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揭阳市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四)在2021年1月29日(含)之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在引进之日(以缴纳社保当月1日起算)起2年内申请安居保障服务(不包括购房补贴),逾期未申请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二、申请安居保障条件

  (一)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共同居住的子女等,下同)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且单位不提供住房。

  (二)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未享受过同类型的安居保障优惠政策。

  (三)申请租房补贴:以高层次人才本人或其家庭成员名义在我市范围内租房。

  (四)申请购房补贴:(1)2017年9月29日(含)至2020年8月30日引进的人才:引进后以本人名义在我市范围内首次购房。(2)2020年8月31日(含)后引进的人才:引进后以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义在我市范围内首次购房。

  (五)夫妻双方同属于高层次人才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以层次较高一方的标准执行。

  (六)不同时间段引进的人才申请购房补贴条件详见附件2。

  三、补贴标准

  (一)租房补贴

  A类B类C类人才可分别享受最高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的租房补贴。租房补贴申请采取集中受理,按月计算方式,每年按实际租住时间(总月数)集中发放一次,领取租房补贴的期限最长为5年。

  (二)购房补贴

  院士级别的顶尖人才可享受最高100万元购房补贴,A类、B类、C类人才可分别享受最高40万元、20万元、10万元购房补贴。购房补贴采取一次性发放方式。

  (三)入住公寓

  1. 申请标准:A类人才可申请免租入住12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B类人才可申请免租入住10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C类人才可申请免租入住7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结合我市人才公寓现有房源情况,A类人才可申请房源有28套,建筑面积约为160㎡(28套);B类人才可申请房源有9套,建筑面积约131-137㎡(7套)、125㎡(2套);C类人才可申请房源有21套,建筑面积约为116㎡(12套)、100㎡(9套)。

  2. 相关要求:院士级别的顶尖人才可免租入住不少于20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进行保障。

  3. 免租入住人才公寓、领取租房补贴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两者不能同时享受,享受期最长为5年。选择免租入住人才公寓,只可参加首次申报的一次摇号。

  (1)首次申请2024年度安居保障的高层次人才,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申请入住人才公寓或领取租房补贴,也可同时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和领取租房补贴。对于同时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和领取租房补贴的人才,若摇号成功入住人才公寓的,默认放弃领取2024年度租房补贴及今后申请租房补贴的资格;若摇号成功,因个人原因放弃入住人才公寓的,默认同时放弃2024年度及今后入住人才公寓和领取租房补贴的资格;若摇号失败未能入住人才公寓的,默认选择申请领取租房补贴。

  (2)首次申请2024年度安居保障的高层次人才,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只申请入住人才公寓,不申请领取租房补贴,默认放弃领取2024年度租房补贴及今后申请租房补贴的资格。

  (3)原已领取安居保障租房补贴的高层次人才,不可再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4. 公寓使用期限内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燃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和数字收视费等由入住人负责,面积超出标准部分不另外收取租金。

  5. 入住人才公寓居住对象包括高层次人才本人、配偶、子女及父母,不得擅自转让转租、调整人才公寓居住对象。

  6. 人才公寓具体情况请在揭阳人社、揭阳人才、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查看。请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慎重选择申报。

  四、申请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在揭阳市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办理“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申请”,填写《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申请表》并提供佐证材料,提交至用人单位。

  途径一: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jieyang.gov.cn/rsj)便民服务窗口→点击“揭阳市人才综合服务平台”;

  途径二:“揭阳人才”微信公众号→“办事指南”菜单栏→“人才综合服务平台”。

  (二)初审。 用人单位通过申报系统审核材料(生成《审核意见汇总表》,填写盖章后上传,提交至主管部门)。市直单位由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区)所属单位由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至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主管部门的用人单位直接将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提交至相应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审核。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人资格条件及有关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的名单分别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自然资源局。

  (四)复核。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分别对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住房优惠政策享受情况、房产情况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符合领取租房补贴、购房补贴、入住公寓条件人才名单。

  (五)公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名单同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登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予以登记造册,并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和市财政局。购房补贴申请须经市政府审批同意。

  (七)摇号。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摇号分配住房。

  (八)政策兑现。 市财政局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的名单,做好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的发放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人才认定类别分配住房并做好管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时间要求。 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主管部门及时转发通知文件,认真组织申报工作。按时将相关资料报送“揭阳市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审核。购房补贴申请每半年受理一次,上半年受理时间截止2024年6月30日,下半年受理时间截止12月31日。入住公寓、租房补贴申请每年度受理一次,受理时间截止2024年8月31日。

  (二)材料要求。 (1)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由所在单位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生成PDF格式文件上传至相应的文件菜单栏)。佐证材料内容包括:①《揭阳市高层次人才证书》;②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劳动合同、聘书、聘用协议、录用文件或入职审批表;③申请租房补贴或人才公寓需提供近半年在揭缴纳社保证明(仅需非公有制单位的申报人提供);申请购房补贴需提供引进后连续60个月在揭缴纳社保证明;④申请租房补贴需提供在我市范围内租房的合同或协议;⑤申请购房补贴需提供首次购房的证明材料;⑥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

  (三)其他要求。各用人单位应严格审核本单位申请人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对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等行为的,取消其今后申请资格;对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由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并暂停该单位申请资格。

  六、联系方式

  揭阳市人社局人才科:8768920

  揭阳市人才交流管理局:8232520

  榕城区人社局人才股:8688089

  揭东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3295528

  揭西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5584355

  普宁市人社局人才股:2222601

  惠来县人社局人才股:6692108

  产业园组织人事局:8203831

  高新区党政办公室:8776849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揭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人才补贴】即可获取高层次人才配套服务,资助项目,高层次人才认定方法、各类人才补贴申请指南等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