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柔性引进人才资助申报指南

导语 柔性引进人才所在单位即申报单位的范围有我市市、县(市、区)辖属企事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包括我市各级政府投资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和国有参股企业,不包括中央、省驻揭单位和外地单位驻揭分支机构)。申报指南可见正文。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柔性引进人才所在单位即申报单位的范围:

  我市市、县(市、区)辖属企事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包括我市各级政府投资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和国有参股企业,不包括中央、省驻揭单位和外地单位驻揭分支机构)。

  (二)柔性引进人才即申报人须具备的条件:

  以不调动工作关系的方式,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契约管理”的原则,向聘任单位提供智力服务、技术劳务的高层次人才,并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人须为《揭阳市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出台后即2020年8月31日后引进的人才;原与我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聘用)关系,2020年8月31日后离职、之后柔性引进的人才,需提供最近2年以上异地社保记录,方可认定为新引进人才;

  2、达到《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标准》规定的B类人才标准以上(包含B类人才);

  3、全职工作单位不在揭阳市但每年来揭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30天;

  4、与引进单位签订3年以上(包含3年)的合作协议,通过开展项目合作、技术指导、联合技术攻关、科技咨询、协同创新等方式来揭短期工作;

  5、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无违法违纪行为;

  6、不属于同一企业(集团)中,不同子公司(事业部)间的人才派遣情形;

  7、无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流动的其他情形。

  二、资助方式及标准

  柔性引进人才补贴采取后补助方式(申报资助年度为自然年度,如2023年度申报周期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用人单位先行支付引才相关费用,再按规定申请补贴。同一人才原则上最多可享受3次,对特别优秀、贡献突出或急需紧缺的人才,实行“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提请市政府确定引才待遇。资助分为差旅费补贴和生活补贴两方面,视其来揭工作的时间长短给予差异性补贴,具体如下:

  (一)引进人才达到我市高层次人才认定A类人才标准的,每年给予最高1万元差旅费补贴,并按照单位实际支出薪酬的80%给予最高15万元生活补贴:

  1、当年度来揭工作60天以下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差旅费补贴,生活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当年度来揭工作61天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万元差旅费补贴,生活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

  (二)引进人才达到我市高层次人才认定B类人才标准的,每年给予最高5000元差旅费补贴,按照单位实际支出薪酬的50%给予最高10万元生活补贴:

  1、当年度来揭工作60天以下的,一次性给予2000元差旅费补贴,生活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2、当年度来揭工作61天以上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差旅费补贴,生活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申报流程

  柔性引进人才资助采取集中受理申报的方式进行,每年度5月至7月为集中申报期,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主管部门应于每年8月15日前汇总报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具体流程如下:

  (一)单位申报。申报单位在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jieyang.gov.cn/rsj/)通知公告处查阅通知文件,下载并按要求填写表格材料(见附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市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二)受理审核。市直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由市主管部门受理审核后汇总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区)辖属单位,由主管部门受理审核后报送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汇总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市人才交流管理局)受理;无主管部门的申报单位按属地直接将申报材料报送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审核后汇总报送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市人才交流管理局)受理。

  (三)审定公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各地各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通过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拟资助人才名单后,分别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申报单位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资金拨付。人才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发证权限为确定的柔性引进人才发放相应类别的高层次人才证书。市财政局根据认定名单按政策规定将资金拨付到市主管部门或县(市、区)财政部门,由市主管部门或县(市、区)按程序拨付到申报单位账户。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负责提交申报资料和公示资料,具体包括:

  (一)申报资料

  1、揭阳市柔性引进人才资助申报表、汇总表;

  2、佐证材料:①企业营业执照(单位法人登记证书);②申报单位银行账号;③申报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揭阳市高层次人才B类以上证书;④申报单位与柔性引进人才签订的合作协议或合作合同(须有明确薪酬条款,盖单位骑缝章);⑤经人才本人确认的申报单位支付柔性引进人才薪酬的凭证,包括薪酬或项目技术合作报酬收入证明材料(薪酬的银行流水账等);⑥现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人才柔性引进证明;⑦税务部门出具的上一年度申报人在揭阳市缴纳工资薪金所得税的凭证;⑧柔性引进人才工作成效证明(根据申报表中“人才服务期间的工作成果及项目合作情况”填写的内容提供);⑨如原与我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聘用)关系,2020年8月31日后离职、之后柔性引进的人才,需提供最近2年以上异地社保记录凭证;⑩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二)公示资料

  申报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公示情况说明。

  (三)材料提交要求

  1、申报表、汇总表、工作成效证明、职能部门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公示情况说明提交原件;其他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由受理部门现场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由受理部门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公章)。

  2、每位申报人的纸质材料均须统一使用A4纸,申报表格与佐证材料分别装订,按照汇总表的序号依次排列,公示情况说明后续及时报送。

  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受理审核过程中,认为有必要作进一步核查时,申报单位、申报人应主动配合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提交补充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补充材料的,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市直主管部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完善柔性引才备案制度,及时掌握柔性引进人才动态,切实做好人才在揭期间追踪服务工作;用人单位柔性引进人才后须及时向主管部门或者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二)如引进人才或用人单位已享受我市其他人才优惠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发放补贴。

  (三)申请柔性人才引进资助的单位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资金发放部门有权追回已发放的奖励或扶持资金,通报本市相关部门并列入黑名单,取消申请奖励及扶持资金资格。情节严重的予以曝光,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 弄虚作假骗取奖励或扶持资金的;

  2. 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恶劣影响的;

  3. 未遵循奖励或扶持资金使用规定的;

  4. 合同期满未完成相关承诺的;

  5. 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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