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医保

导语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相关人员,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具体可见正文了解。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下列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一)本市行政辖区内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二)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三)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型就业形态从业人员;

  (四)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包括保留劳动关系和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的人员,下称:因工致残人员),应按规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

  相关拓展:

  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申报的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月缴费基数按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以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下同)为缴费基数。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以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为缴费基数。

  缴费费率:灵活就业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8%(设个人账户2%)。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由原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按6%,个人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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