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2024年第四批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条件及岗位条件
导语 为进一步加强揭阳市消防队伍建设,提升消防救援能力,根据《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揭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拟面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
招收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规定的身体条件。
(三)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年龄:灭火救援战斗员、接警员岗位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部队退伍士兵或曾在现役消防、专职队从事过消防工作(工作时间为一年以上,需提供单位劳动合同和单位缴纳社保证明)的可以放宽至40周岁;驾驶员岗位年满45周岁以下,结合实际情况可适当放宽;消防文员岗位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
(五)性别:男女不限。
(六)学历:灭火救援战斗员、驾驶员原则上需高中以上,消防文员、接警员需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详细情况见附件1)。
(七)户籍:不限。
(八)驾驶员岗位需持有B2以上准驾车型驾照。
(九)灭火救援战斗员、驾驶员具有以下条件的优先:(1)部队退役的士兵或曾在现役消防、专职队从事过消防工作的(需体能达标);(2)具有文体特长;(3)大专以上学历。
(十)接警员具有以下条件的优先:(1)具有较好的普通话及地方方言表达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2)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的;(3)具有文体特长。
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三)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消防救援队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四)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五)曾因违法违规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七)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聘用。
(八)其他不符合招录使用条件的。
岗位条件
(一)灭火救援战斗员:
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消防部门的管理,接受24小时执勤备战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规定的身体条件,退役义务兵或具有体育、文艺、文秘等资格特长的社会青年优先。按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实行轮班、轮值、轮休制度;管理上参照消防救援队伍进行日常管理。
(二)消防车驾驶员:
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消防部门的管理,接受24小时执勤备战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按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实行轮班、轮值、轮休制度,管理上参照消防救援队伍进行日常管理。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规定的身体条件,持有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2以上驾驶证。
(三)接警员:
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应急反应能力,服从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规定的身体条件,按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实行轮班、轮值、轮休制度;管理上参照消防救援队伍进行日常管理。
(四)消防文员:
从事文秘岗位工作,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摄影技能,熟悉各类办公软件操作,能服从队伍准军事化管理,做好随时响应紧急任务,理解并接受火场文书工作的特殊性和加班要求。
《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识别以上二维码即可查看)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揭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消防员招聘】即可获取揭阳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的岗位信息、报名方式及要求、报名地点、材料下载、录取后待遇等更多的工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