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2024下半年市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导语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部署要求,决定组织2024年下半年揭阳市市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可见正文。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2024年及以前毕业的博(硕)士研究生、2025年应届毕业的博(硕)士研究生。其中:国内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合作办学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留学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其他毕业生年龄要求如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含本级基数,下同);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相关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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