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2024—2025基层医疗卫生急需紧缺人才招聘程序(报名+审核+面试)
导语 为扎实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揭阳市市直公立医院和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定于2024年底组团到南方医科大学采取现场面试签约的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揭阳市基层医疗卫生急需紧缺人才512名。招聘程序可见正文。
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电子邮件预报名或直接到南方医科大学招聘现场报名(确认)+线下资格审核”的形式。
1.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电子邮件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23日至12月6日,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12月6日上午9:00前将招聘公告要求的报名资料扫描并压缩打包发送至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详见附件5),邮件标题名为:基层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招聘单位)+(岗位代码)+(本人姓名)+(专业)+(最高学历学位),并按时到报名现场进行确认。现场报名的考生应于2024年12月6日当天下午16:00前带齐报名要求的资料到南方医科大学就业指导中心现场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核。
2.现场报名(确认)。定于2024年12月6日9:00-16:00在南方医科大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接受考生现场报名(确认)。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揭阳市2024年下半年和2025年上半年引进基层医疗卫生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岗位表》(附件1)中的一个岗位,不得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或同时报考同一单位的两个及以上招聘岗位,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否则取消本次招聘及揭阳市卫生健康系统组织的其他招聘报名资格。岗位专业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应聘人员自行到公告网站下载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及本人直接到场提交下列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贴相片,双面打印);
(2)2024年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学生成绩单;
(3)有效期内的二代内地居民身份证(复印正、反面);
(4)在校期间或实习期间受表彰或奖励的证明材料、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医学专业论文(有者提供);
(5)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书(有者提供);
(6)2021年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2019年、2020年择业期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于2024年培训合格结业人员,须提供202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合格成绩;
2022年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含2020年、2021年择业期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于2025年培训合格结业人员,须提供所在住培基地出具培训相关证明,同时提交本人保证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合格成绩以及聘用后在试用期满之前取得2025年12月31日前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承诺书。
4.资格审核。应聘人员本人应于2024年12月6日当天9:00~16:00(中午不休息)带齐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确认)并参加资格审核。所需的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待查验后退回。未到场参加资格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招聘面试。
5.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者通讯不畅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2)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国(境)外院校的学历学位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3)2025年应届生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一般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3)设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
除《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形式进行。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及相关方面的问题。应聘人员独立回答评委提出的面试试题,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和言行、举止等方面情况,每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时间为5分钟。
2.面试时间和地点。本次招聘专场的面试时间为:2024年12月8日(星期日),面试地点:广州南方医科大学教学楼(初定),具体时间、地点以及面试须知等事项另行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未能按通知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评定。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为面试合格分数。面试实行现场评分、核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发放面试成绩。
4.签订就业协议。在每场面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程序确定拟聘人选并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已签订《就业协议书》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人事部门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招聘。
(三)体检。通过面试并签约的人员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市、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本级人选的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各自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四)考察。体检合格者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市、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各自组织实施,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五)公示。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按权限分别在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和卫生健康部门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学位及专业、毕业院校等基本情况,各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监督方式等事项。
(六)聘用。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县(市、区)级卫生健康局按人事管理权限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同级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七)递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在7个工作日进行递补,每种情形递补只进行一次: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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