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居民和军人办理离婚申请要交什么材料?

导语 内地居民和军人离婚登记申请应提供的材料: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等。

  揭阳离婚登记申请应提供的材料(内地居民和军人间婚姻)

  (一)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二)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

  内地居民: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簿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

  在一方经常居住地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有效居住证。

  现役军人:提供本人有效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及所在单位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三)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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