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居民和台湾居民离婚登记申请提供什么资料?

导语 揭阳居民和台湾居民在揭阳申请离婚需提供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内地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

  揭阳离婚登记申请应提供的材料(揭阳居民和台湾居民间婚姻)

  (一)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二)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

  内地居民: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簿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

  台湾居民:本人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

  (三)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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