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医保经办业务入驻政务服务中心

导语 2024年2月26日起城乡居民医保、职工医保业务分别进驻普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原医保经办大厅不再受理、办理相关业务。

  普宁市医保经办业务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

  入驻时间:从2024年2月26日起

  入住信息:城乡居民医保、职工医保业务分别进驻普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医保服务区)62号、63号窗口。市医疗保障局一楼原医保经办大厅不再受理、办理相关业务。

  普宁市医保电话

  普宁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综合股:0663-6186208;

  普宁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职工医保股:0663-6186206;

  普宁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城乡居民医保股:0663-6186201;

  公告原文

  关于市医保经办业务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通告

  市民朋友: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落实优化“三个最”政务服务要求,方便群众、企业办事,实现“只进一扇门,办成所有事”,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涉及参保人和参保单位的业务将进驻普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一、进驻时间从2024年2月26日起,城乡居民医保、职工医保业务分别进驻普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医保服务区)62号、63号窗口。市医疗保障局一楼原医保经办大厅不再受理、办理相关业务。

  二、服务模式进驻窗口统一实行“前台受理、后台分类审批、前台出件”的经办服务模式,实现医保业务“一窗通办”,为群众、企业提供更高效快捷优质的医保服务。

  三、咨询电话

  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综合股:0663-6186208;

  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职工医保股:0663-6186206;

  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城乡居民医保股:0663-6186201;

  普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29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揭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获取揭阳医保待遇标准,居民医保待遇保障、生效时间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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