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办理指南(补贴条件+对象+标准)
导语 有关揭阳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办理指南,包括补贴条件、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期限、申请程序等可见正文。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补贴条件:
1.劳动者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2.已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
3.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
4.在2023年8月10日前已有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记录(包括已申请未享受)的,可按原标准和条件享受至期满;对补贴时段为2023年8月11日后的,按调整后的标准和条件执行。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员。
补贴标准:每月按实际缴费额50%的标准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应提交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以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身份享受时提供)。
应核验信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缴费记录;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信息;就业登记信息。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原则上应按季度(或半年)向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办理就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
什么是就业困难人员?
根据《揭阳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事指南》规定,就业困难人员包括两大类别人员,一类是揭阳市户籍人员,另一类是广东省户籍同时常住地在揭阳市的人员,以上两类人员都必须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处于无业状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大龄失业人员。指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人员。
(二)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持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放的伤残证件的人员。
(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指在民政部门低保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
(四)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户口簿显示住址在城镇的同一家庭户口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五)农村零转移就业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指户口簿显示住址在农村的同一家庭户口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
(六)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征地而失去全部土地的农民。
(七)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指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年(含1年)以上人员。
(八)戒毒康复人员。指经过戒毒治疗、康复后回归社会的人员。
(九)刑满释放人员。指刑满释放后回归社会的人员。
(十)精神障碍康复人员。指经过精神障碍治疗、康复后回归社会的人员。
(十一)失业6个月以上的退役军人。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且在申请认定时已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
(十二)需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指需要赡养同一家庭户口中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重大疾病参照我国保险行业适用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十三)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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