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门诊特殊病待遇有效期内可以变更选点吗?
导语 参保人员选定门特定点医疗机构后,原则上一年内不变更。在待遇有效期内,参保人员确因病情需要等原因可以向经办机构提交材料办理变更手续。
待遇有效期内,可以变更选点吗?
参保人员选定门特定点医疗机构后,原则上一年内不变更。在待遇有效期内,参保人员确因病情需要、居住地迁移、工作地址变更、定点医疗机构门特病种服务范围变动等情形需要变更门特定点医疗机构的,可以向经办机构提交《门诊特定病种定点就医医疗机构变更申请表》办理变更手续。
相关拓展:
门诊特定病种如何申请认定?
步骤1:确定申请病种
参保人可到医院就诊,根据医生诊断确定需要申请的病种。
步骤2:办理门特病种待遇认定
广东省已将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权限下放至医疗机构。参保人员需持医保电子凭证或者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到具备相应门特病种诊断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诊断,根据诊断证明书及就诊相关材料,办理门特病种待遇认定。
步骤3:提交申请材料
参保人申请门特待遇认定时,提供以下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
3.病历资料或检查资料。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揭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特定病】获取揭阳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特定病待遇标准及费用限额表、办理流程、相关材料下载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