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公共租赁住房优先配租、选房的情形有哪些?
导语 揭阳公共租赁住房优先配租、选房的情形有经认定属于特困人员、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的,区主管部门应当予以优先配租,或者通过住房租赁补贴应保尽保......所有情形可见正文了解。
公共租赁住房优先配租、选房的情形有哪些?
1、经认定属于特困人员、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的,区主管部门应当予以优先配租,或者通过住房租赁补贴应保尽保。
2、特殊家庭、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进入选房入围名单的,区主管部门应当在同等条件下安排优先选房。
3、区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房源情况分批安排一定数量的房源面向在册轮候人中的烈士遗属、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和残疾人优先配租;具备条件的,区主管部门也可以安排一定数量的房源面向在册轮候人中的其他特殊家庭、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优先配租。
相关拓展: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
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按照原租赁合同确定的标准的150%计收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揭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租房】即可获取揭阳市公租房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方式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