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医疗救助

导语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以家庭为单位,通过申请人申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查询核对、家庭生活状况综合评估的方式确定。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以家庭为单位,通过申请人申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查询核对、家庭生活状况综合评估的方式确定。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

  (二)申请之日前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含1.5倍)以下,且不得超过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支出型困难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户籍所在县(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认定的医疗、教育、残疾康复或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达到或超过其家庭年收入的60%。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可以通过医疗救助申请审核程序确认后享受医疗救助:

  (一)允许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中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资助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三)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按相应比例予以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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